故事始發在上世紀60年代末。一對上山下鄉的知識青年,在接受貧下中農再教育的共同生活、勞動中結下了革命友誼,進而產生了愛情。優秀女知青華梅戀著——英俊、瀟灑的陸陽,而陸陽在公、檢、法被砸爛,法律監督缺位的情況下,被冤獄錯判,華梅在為其申冤的道路上艱難跋涉,付出了極大的努力和代價,卻無力回天。她內心深處產生了對法制的渴望:一個國家必須有健全的法制,無辜者才能不受追究,國家和人民的利益才能得到保護。經一“老法根”指點,她明白:由於檢察機關缺失,不受監督的權力出問題是一種必然。從此,在她內心深處萌發了今生要做一個公正執法者的願望。
  正值此時,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,中央撥亂反正,社會秩序日漸恢復正常,隨著國家高考制度的恢復,她立志考取政法大學的願望得以實現。畢業後,她毅然決然地回到了養育她的故鄉,這時檢察機關已經恢復重建。她如願以償地分配到了河陽市人民檢察院,由刑事檢察科長一名老檢察官凌東華帶著她辦案。在凌東華為保護一關鍵性證據捨生取義而英勇犧牲時,她的心靈再次受到了震撼,捍衛公平正義已成為她終生矢志不渝的執法觀念。
  (原標題:《正義的承諾》劇情概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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